关于公布我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的通告
时间: 2021-03-13 23:31:38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 佚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18〕84号),为方便群众选择就医,加强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监管,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1/01-05/2072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