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 2017-09-29)
时间: 2021-03-13 20:31:28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 佚名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AB83050002017009 | 2017年第001号 |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AB83050002017009.doc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cfg4/20180815/0012-57749.html